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(五)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
SS50.前一章已说明,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、神圣和能力之中;由于主就是圣言,事实上,祂是圣言的全部,所以可推知,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,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。不过,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:
⑴没有教义,就无法理解圣言。
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。
⑶然而,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。
Faith51.非利士人因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,故被称为“未受割礼的”。未受割礼的表示那些没有属灵之爱,因而仅处于属世之爱的人,因为属灵之爱就是仁。这些人之所以被称为未受割礼的,是因为受割礼的表示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。至于非利士人被称为未受割礼的,可参看撒母耳记(上17:26, 36; 下1:20)和其它地方。
Faith12.如果有人在自己里面思想,或对别人说:“谁能拥有对真理的内在承认,也就是信仰呢?我是不能”,我会告诉他如何能拥有它,即:避恶如罪,转向主,你就会拥有你想要的那种内在承认。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在主里面(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,18–31节);这种人热爱并看见真理(Life32–41节);他拥有信仰(Life42–52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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